报名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)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,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报名人和招标代理机构。报名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。 注:须提供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如报名人已办理“三证合一”,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,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名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。 本项目要求报名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:报名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注: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。 本项目要求报名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:企业信誉良好,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、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报名资格被取消,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