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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产业园展厅项目

2024-5-7 15:41:29

          采购预告
项      目      概      况
采购单位沈阳市分公司
采购标的、数量1家下游设备供货商
投  标  人  资  格  要  求
基本资格条件

报名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)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,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报名人和招标代理机构。报名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。

注:须提供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如报名人已办理“三证合一”,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,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名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。

本项目要求报名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:报名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注: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。

本项目要求报名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:企业信誉良好,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、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报名资格被取消,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。

特定资格条件



招   标   文   件   获   取
参与报价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6日参与投标报名方式邮箱报名
联      系      方     式
联 系 人董媛媛
联系电话19202421777
联系邮箱bfgdjt2021@163.com传    真
备    注付款说明:标的设备全部到货经检验合格后依据付款通知书(乙方出具)、货物验收单(客户方出具)支付合同总额的97%(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税率13%),在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相应比例价款之前,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此款项,且不需承担任何利息、违约金等责任。剩余3%为质保金,质保期24个月,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,在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相应比例价款之前,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此款项,且不需承担任何利息、违约金等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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